馬來西亞皇家海關宣布,進口低價值商品(LVG)的銷售稅在2022年8月獲得議會通過后,現已正式生效。盡管正式實施日期是2023年1月1日,但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為從馬來西亞境外訂購的物品支付額外費用。
在此之前,每批貨物總價值低于RM500令吉的進口LVG已免征銷售稅。根據新法律,所有來自海外的商品都將征收10%的統一稅率。
盡管新法律現已到位,但政府將只從2023年4月1日起開始征稅。目前,海關將專注于讓賣家在其MyLVG系統上注冊。
這既適用于外國賣家,也適用于從海外進口LVG的本地賣家。所有在12個月內將總銷售價值超過50萬令吉的國內外賣家(無論是陸路、海運還是空運)進口到馬來西亞的外國和國內賣家都必須向海關注冊,才能開始征收新稅款。
LVG銷售稅將僅考慮產品的價格,不會對送貨費或保險征收。這項新稅的唯一豁免是卷煙、煙草產品、煙斗、電子煙、電子煙、用于電子煙的非尼古丁液體和酒。
如果賣方未能支付到期的銷售稅,他們將受到10%至40%的罰款,具體取決于他們的付款時間有多晚。雖然這項征稅不會對送貨費征稅,但送貨服務還有另一項服務稅,本打算在1月1日征收,但此后,總理暫停了這一稅,沒有新的實施日期。
如前所述,符合標準的賣家和企業已經開始在海關的網站上注冊。此舉背后的理由顯然是在當地銷售的LVG和從海外銷售的LVG之間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因為當地產品目前需要繳納5%至10%的銷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