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馬尼拉公報》報道,菲律賓國稅局 (BIR) 已要求電子煙商家進行企業注冊,以避免在未來造成嚴重后果。
BIR專員 Romeo D. Lumagui Jr 表示,將對不遵守收入規定的商家提出刑事逃稅指控。此前,五家主要的電子煙產品進口商和分銷商被提起逃稅指控,總額超過 10 億菲律賓比索(約合人民幣1.2億元).
根據法律,初犯者將面臨 200 萬菲律賓比索(約合人民幣25萬元)的罰款和最高兩年的監禁。第二次犯罪者將面臨 400 萬菲律賓比索(約合人民幣49萬元)的罰款和最高 4 年的監禁。第三次違法者將面臨 500 萬菲律賓比索(約合人民幣62萬元)的罰款和最高 6 年的監禁。違反法律的外國公民在服完適當的刑期后將面臨立即驅逐出境。